生命——在无望等待中消逝
世界卫生组织的统计表明,全世界需要器官移植的病人数与器官获得得数的比值为 30 : 1 ,在我国该比值约为 20 : 1。在近乎于无望的等待过程中,许多生命静静地逝去。
2000年,美国因为有良好的供体器官而完成了近30万例各类器官种植,因而拯救了几十万人的生命。相比之下,我国仅做了2万多例手术。造成这种差距的原因并不完全在于技术问题,而主要在于供体器官极其匮乏。
在我国,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很多人死后都不愿意捐献自己的器官。同时,由于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持,器官捐赠工作受到极大的制约。据不完全统计,我国一年仅交通事故造成的突发性死亡就在10万人左右,却往往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这些宝贵的器官资源化为灰烬。
死亡——最后的权利与尊严
一位已被现代医学确诊为脑死亡的患者静静的躺在洁白的病床上,身体上连接着各种高科技仪器,医护人员紧张忙碌地进行“仪式性”的抢救,身边亲人的心灵在希望与失望进而绝望中饱受涂炭……这样的场景几乎每天都在全国各大小医院上演,或许您已经有所听闻,或许您正在亲眼目睹。
所有的这些“仪式性”的抢救,象征着人们渴望挽留亲人生命的赤诚之心。然而,这种毫无意义的、仅能延长死亡后单个器官或组织的生物学消亡过程的做法,在某种意义上却是对死者生命最后的权利——维护自身遗体尊严的权利的侵犯。
毋庸质疑,每个人都享有生命权,每个人都有权活着。但是,人在享受快乐的生活、神圣的生命的同时,同样有保护自己死亡尊严的权利。有尊严的死去应当和有尊严的活着一样受到尊重。
生命——换另一种方式延续
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无论贫富贵贱,每位患者在医生眼中都应该是平等的。医生的职责就是让每一位尚存一线生机的患者都能获得最大程度的救治。然而医学不是万能的。所谓“死而复生”通常只是在死亡判断上存在错误,而不是医学本身创造了奇迹。
现代医学证明,在死亡过程中,不同的细胞、组织、器官死亡的先后也不同。死亡的“不同步性”,使用脑死亡后的人体其他器官组织的捐献成为宝贵的医疗资源。在英、美等医疗及相关制度比较完善的国家,一个人捐献的器官组织能够帮助 30——40 位患者维持或恢复健康。
佛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当整体生命不可挽回的终止时,让亲人的部分生命借助现代医学用另一种方式延续,将亲人生命的句号改写成其他人生命的省略号,这将是多么具有社会公德的义举。
亲人——卸下您心头的重担
死亡的判定是神圣而严肃的。在宣布脑死亡前,每一种可能挽救患者生命的治疗措施都将进行。但在作出脑死亡诊断之后,死者将没有再恢复的可能。没有医学奇迹能够逆转死亡。此时死者的家人面临的将是一个艰难的抉择。
向脑死亡的亲人告别是非常痛苦的经历,您的亲人看上去好象仅仅是在熟睡。呼吸机使肺充满空气,心脏监测可能显示心脏仍然是红润的。但是,事实上您的亲人已经死了。
诚然,竭尽所能挽救亲人哪怕瞬息的生命是每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但是,对亲人的爱也应建立在理智地面对死亡的基础上。死者已矣,而脑残废后亳无意义的“抢救”和其他一切安慰性、仪式性的医疗活动却让死者的家人在心灵上和经济上均蒙受重创。假如死者泉下有知,看到亲人在为自已做如此无谓的牺牲,情何以堪!
既然谁也无法阻止死神匆匆的脚步,那么就请卸下心头的重担,让死者从容而安详地完成他(她)生命最后最优美的弧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