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的最后一天,年仅18岁的重庆巫溪小伙邓先成的生命因一场车祸戛然而止。但2012年的第一天,3个人的生命却因为他的离去而延续他成为一名光荣的器官捐献者,他的心、肝、肾被分别移植到3个病人身上。(1月2日《重庆晚报》)
车祸无情人有情。重庆小伙邓先成生前便有捐献器官救人的愿望,家属完成了他的遗愿。邓先成的义举,给新的一年注入了生命的亮色。
然而,目前我国器官短缺问题十分严峻。卫生部数据显示,国内每年约有100万人等着“换肾”,约30万人等着“换肝”,等待心、肺、小肠、脾、胰等其他器官移植的约有20万人,而有幸能顺利进行器官移植手术的只有1.3万人。
而另外,全国每年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意外死亡约有10万人,如果具备了一个高效的捐献体系,并采集到一定比例的器官,能很大程度缓解移植用器官紧缺的局面。这就需要迈过三道坎。
其一,要迈过观念坎。“死无完尸”的魔咒式丧葬意识,长期负面影响着人们对捐献器官的大爱观念。通常情况是,人们认为生前进行器官捐献意愿登记,与死相关,很不吉利。
其二,要迈过法律坎。比如,那些自愿捐献器官者,即便在生前完整地填写了捐献意愿登记等法律手续,可一旦遭遇车祸去世后,其家属仍然会阻挠医护人员,致使人体器官因错过最佳摘取时间而丧失功能,如何从法规层面维护死者生前意愿,也是值得探讨的课题。
其三,要迈过管理坎。参照世界上捐献率较高国家的经验,供给和需求之间的落差仍然是巨大的。捐献器官始终是紧缺的公共资源,因此,在获得了器官之后,如何有效地分配利用,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因此,邓先成的义举,与其说是对我国建立器官捐献制度的一种激励,倒不如说是一种鞭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