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的最后一天,年仅18岁的重庆巫溪小伙邓先成的生命因一场车祸戛然而止。但2012年的第一天,3个人的生命却因为他的离去而延续———他成为一名光荣的器官捐献者,他的心、肝、肾被分别移植到3个病人身上。(1月2日《重庆晚报》)
重庆小伙邓先成生前便有捐献器官救人的愿望,家属完成了他的遗愿。邓先成的义举激励鞭策国人。
众所周知,目前我国器官短缺问题十分严峻。有关调查数据显示,国内每年大概有150万人在等待着器官移植,而有幸能顺利进行器官移植手术的只有极少数人。而我国每年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意外死亡约有10万人,他们和因病死亡的人不同,他们中绝大部分身体比较健康,在遭遇事故死亡后,部分器官还很完好。这对于需要移植器官的患者来说,是很渴望的。但现实的国情是,我国却是全世界权限率极低的国家之一,法律制度、捐赠体系、传统伦理都使中国器官移植陷入尴尬处境。特别是“死无完尸”的魔咒式丧葬意识,长期负面影响着人们对捐献器官造福于生者的大爱观念。受传统思想熏陶,对于人体器官死后捐献,具有一定抵触。在面临死亡时,即便火葬也要以保留完整的身体为前提。
重庆小伙邓先成器官捐献义举激励鞭策国人,启发更多的国人加入到捐献“生命礼物”的队伍中来,以解决器官供体来源缺乏问题,让器官捐献给生命注入亮色。但更需要但这需要国家通过一系列法律、制度、程序的设立,给予器官捐献者某些现实和预期的保障,并尊重传统文化、珍惜伦理道德,尊重公民真实意愿,以人性化的路径让公众表达器官捐赠的心愿。让国人像义务献血一样掀起一波器官捐献的热潮。
